为实施尖端生源汇聚计划,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,促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,学校特设立研究生“研究生新生奖学金”(以下简称“新生奖学金”)用于奖励优秀研究生新生。根据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,我院特制定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beat中国在线体育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具体如下:
一、评定对象及原则
1、“新生奖学金”评定对象为当年录取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、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新生,要求思想政治坚定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, 学习态度端正,学术、科研或专业水平特别优异,发展潜力特别突出。
2、“新生奖学金”的评定遵循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优中选优”的原则。
二、奖励标准
beat中国在线体育“新生奖学金”指“硕士 新生奖学金”,奖励标准为 5000 元/人,奖励人数根据当年学校经费批复情况确定。
三、评定组织与程序
1、“新生奖学金”由研究生自愿申请,学院研究生招生 工作小组负责评定,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批, 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发放。
2、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通知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 究研究生,收取“新生奖学金”申请材料,并对申请材料进 行严格审查。
3、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遴选 5 位评审专家组成评审小组,根据申请者的上报材料、学术水平、创新能力、培养潜质以及招考过程中的各项成绩对参评者进行评审。
4、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成员根据评审结果,确定研究生“新生奖学金”拟获奖名单。
四、公示与复议
1、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对拟获奖名单在网上进行不少 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。
2、在公示期内,如申请者有异议,可向学院研究生招 生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,并阐明申诉理由。学院招生工作小组针对书面申诉 5 个工作日内给出复议结果。招生工作小组的复议结果为终审意见,申请者不得再次提出复议。
五、发放管理
“新生奖学金”在新生入学报到一个月后,由学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。
获得“新生奖学金”的研究生,在学期间可以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“助教、助研、助管”岗位、校长奖学金、国际会议资助、社会奖学金等。
无故未按时报到者不予发放奖学金;入学后一个学期之 内因各种原因退学、受纪律处分或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者, 已发放奖学金须退回学校。
六、附则
1、在“新生奖学金”评定过程中一旦发现申请者提交 的材料不实,将取消评奖资格,已发放奖学金的将追回。
2、本办法未尽事宜以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新生 奖学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为准。
3、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beat中国在线体育招 生工作小组。